在人类的远古时代,我们的祖先过着群居式的原始生活。
远古人类的主要生活内容是如何通过自卫来保护自己,或者采集狩猎来维持生命。因此,那时人们还不需要用姓名来区分彼此,所以老子在《道德经》中说:“无名万物之始,有名万物之母。”
星转斗移,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口的增多,人际之间的交往日渐密切,这样一来,人们不得不用一种标志把彼此区分开来。因此,便出现了某一群人共有的标志,亦即我们在前面所介绍的“姓”。那么,在这一群人中间,也就是拥有同一个“姓”的一伙人中,彼此之间又该如何区分呢?于是,便又出现了每个人与其他人区分的只属于自己的标志。
这个标志,就是我们后来所说的“名”。
在社会交往中,无论哪一群人,只要有了自己的名,便可以在自己内部区分彼此。若与另一群人交往,仅仅称“名”便不足以表明自己的身份,于是就再把自己所在人群的“姓”加在前面。这样把“姓”与“名”结合在一起,就能充分地表明自己的身份了。
这种一群人的标志和一个人的标志的结合,便是人类最早的姓名。
如果说起人类名字的起源,我们还可以从汉字“名”的本身去推知其最早的含义。
“名”字是由“夕”和“口”两部分组成的,对此,《说文解字》有这样的解释:“名,自命也,从口、夕。夕者,冥也,冥不相见,故以口自名。”意思是说,在早期的社会交往中,人们白天相见,可以通过形体、面貌、声音相互识别。然而一旦到了晚上,彼此互相看不清楚,就只能通过自报名字来区分你我了。
由此可见,人名的产生是社会交际的需要,它的最本质的作用,就是在社会交往的所有场合都可以区别人的个体。
不过,人类最早期的名字还不如后来那样固定。如人们在“以口自名”时,可以用自己身上的某些特征来作为自己的名字;一些人在识别某一个人时,也可以把这个人的某些特征作为他的名字或代号。像什么“大个子”、“黑胖子”、“柳叶眉”、“薄嘴唇”之类,颇像如今人们的外号。但这种以某些特征定义的名字,往往会随着环境和时间的变化而变化,而且一个人总有好几个特征,在你眼里注意的是这一个特征,在他眼里可能注意的又是另外一个特征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拥有一个固定的名字便成了当时人们所必需的东西。
那么,我国最早的名字出现在什么时候呢?
据研究,我国最早拥有自己固定名字的人,可能是那些传说中氏族社会的首领或在部族战争中出现的英雄。
这种说法,应该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。
文字出现以后,原来由口头表达的人名自然也进化到了文字阶段。在目前已经发现的一些原始社会的陶器中,上面都刻有一两个符号,据专家学者考证,这些符号都与早期的人名有关。如果这种解释可信的话,那么,这些不同的人名就是我国最早的文字。
到了商周时期,我国的文字大量出现并趋向定型,其中的很大一部分便是人名。如在商代的甲骨卜辞中不仅有“名”这个汉字(见《殷墟书契》前编),而且还有示壬、中丁、外丙、小乙等人名(见《甲骨文编》)。这些,都是我国最早见于文字记载的名字。
由此看来,人名是在人类社会处于原始时期时就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,它的起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由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。最早,它是人们随意用来区分彼此的称号,以后又演变成为固定身份的标志,并在文字出现以后以文字形式记载下来。
总之,名字从它产生的那一天起,就显示了其强大的生命力,并随其本身的不断发展和完善,越来越成为人类社会中不可缺少的东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