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品起名的几个规则<<返回
规则一:专名专用
名称是事物的专有标志,只有名实相符,才能准确地反映事物的特征,才能让人叫着顺口,听着顺耳。这就是古人所说的“名正言顺” 的含义。因而“名符其实” 是命名的重要原则。
规则二:名符其实
产品取名注重一眼望穿,一秒钟内让人家知道您在卖什么东西,较讨人喜欢,也可省下很多广告费。美国有“白色城堡” 这么个品牌,你猜它猜什么?是家喻户晓的内裤!一般人实在很难连想它会与衣服有关。有人告诉笔者“万客隆” 她老搞不懂,每次约会都弄错地方,很伤脑筋。而猛打广告的“喜之郎”、“吃了再说”都明显有吃的意境,在命名规则里不会让人误想或不易辨识。
规则三:有备无患
就像爱车人喜欢有备胎一样,公司里常常要保持一定量品牌名(已经注册或构思中),万一有危机出现即可随时递补。在遭到政府单位咔嚓之后,立即更换新品牌,将风险减低到最小。
规则四:一目了然
商品名想达到短小精悍境界,又好念好记,往往可遇不可求。“康师傅”就是个精悍的典型例子,好念好记之外,还有心理的附加价值在(不曾是品牌品,而且意味着健康)。“椰汁”的出炉的确叫人兴奋,兴奋它的大胆、新潮、好念又好记,尤其商品意味很浓,就像椰子汁般的香纯。
规则五:能暖昧
椰汁是果菜汁市场中的王牌,于是成了模仿的对象。台湾南部有一家厂商也是生产果菜汁,却取名为“椰汁蜜”,无心之过倒也惹来商禁风波(就是因为跟人家太类似了,麻烦马上跟着来)。
规则六:便于设计
通常较重视广告的企业界都会请设计公司设计商品名的标准字。以前文案人员总是不关心字好不好看、好不好造型,所以往往新命名出来的标准字不是很臃肿就是很怪异。印刷之后的商品能不能看,事前最好也考虑一下,以免坏了百年大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