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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数民族起名风俗<<返回

正因为各民族把起名看作是一件严肃而庄重之事,长期以来形成了一整套与之有关的风俗习惯和禁忌准则。

    (一)重辈分、排字辈

    这一点与汉族非常相似。广西罗城么佬族人所排字辈采用的是一首优美的诗歌。一般以五言诗居多,或七言,有四句或八句。从祖先开始,定字辈时,找族内长者和有名望的人,一起吟诗作赋,然后选择一首大家公认较好的诗作字辈,周而复始,这套字辈轮完,又重新作诗定字辈。族内分支后,分出的支系可以另定字辈。银姓么佬族四“冬”的字辈是:“文章亨道法,老大聚恩廷,济佩如良玉,安敦应景星,邦家恒盛富,有则兆咸宁,运启昌隆会,立朝万代兴,期岁宜守素,光显贵明经,致重维三品,怀奇自耀灵。”小罗村罗姓性佬族原有的字辈用完后,于1925年重新定的字辈是:“辅佑资良弼,安邦纪世嘉,英雄相继起,永远振中华。”么佬族定字辈的同时,规定祭祀仪式。字辈和祭祀规矩,成为伙佬人用来识别同一宗族的主要特征,子孙须按派辈诗依次命名。乳源县东边的瑶族,在名字的中间有一字是统一安排的,由中间的字,可以看到辈数的高低。伦佬族人名的第一个字一定和同辈份的人相同,看到名字的第一个字,就可知道是
同辈人。裕固族孩子到了上学的年龄或到了成年,都要起一个汉名,且垂辈分,同辈同一字派。另外,毛南族、布依族、朝鲜族等都是很讲究辈分排行的。

    (二)重性别

    有一些民族的名字有男女性别的严格区分,不能互相混用。傣族人名一般以“岩”、“玉”区分男女两性。低族常把女性名字的第一个字叫“娜”,男性叫“岩”,后面加上自己的名和父名。藏族的有些名,如“才让草”、“扎西吉”等只能用于女性,“贡布”、“旺京”等只用于男性。

    (三)起贱名、小名

    这与一些地区的汉族习俗相似。裕固族人名“苏布吓尔”意为“臭奶子”,“苏黑尔”意为“臭脏水”,都是父母希望其长命而起的贱名。基诺族小孩学步前的小名常为“阿打”(男孩,乖)、“米书’(女孩,结实胖壮)。藏族常因孩子生病不好带,希望长得结实。而起以贱名。如“琪珠”意为“小狗”,“琪加”意为“狗屎”,“帕加”意为“猪屎”。哈萨克族是先起大名,后起小名。黎族由母亲或年龄较大的妇女给孩子起小名,男子成年娶妻时再起大名,而妇女则只有小名。此外,我国很多民族,如苗族、傣族、水族、白族等,都有给孩子起小名的习俗。同汉族一样,有许多民族一生有很多名。如白族的乳名、学名、字号喜名、傣族的乳名、僧名、俗名等等。

    (四)改姓、改名

    彝族男子入赘之后,虽可姓男姓,但同时又要姓妻姓。如人名“昂黄林”,“昂”是男子本姓,“黄”是妻姓,“林”是名。若遇到妻早死,夫另行结婚,则所生子女仍属妻方,并姓妻姓。基诺族实行父子连名制,如果生了四、五个孩子均未成活,再生的孩子就不连名了,而改叫“博X ";如果孩子生下时背披脐带,也不连父名,而叫“沙x”;婴儿如感染上疾病,便请巫现“白腊跑”起名,这个婴儿也就因此而被叫作“白腊x”。侗族有改姓入众之俗。如贵州黎平三龙乡兜拱房人认为自己祖先原姓龚,迁到罗寨时,曾举行过一个“改姓入众”的仪式。由于罗寨居民姓吴,所以自己也改姓吴。贵州台江方排苗族有田姓和唐姓,这两个姓原来都姓万,据说是因张秀眉起义失败,才被迫改姓的。布朗族有的父母为了防止儿女夭亡,而给儿女认干爹,婴儿的名字要与其干爹连名;勐海的布朗人还把不在寨内生的女婴一律叫作“玉特”;男婴一律叫作“岩特”。毛南族入赘的女婿改姓妻姓,有了子女也只有一个姓父姓,其余姓母姓。畲族,独生女可以招赘,所生的子女,长子从父姓,次子从母姓。土家族,收养外姓子嗣,养子要改名换姓。其他象纳西族、阿昌族、土家族等也都有入赘女婿从妻性,子女从母姓的习俗。黎族女子过去一般只有乳名。婚后到了夫家,村里的人用她娘家的村名相称,前面冠以词khau2(女性专用)。如人名khau2 bou3 de:称bou3de:犷为保定村)。鄂伦春族认为名字本身能给人以某种影响,在孩子遭到不幸,特别是得病时,往往给孩子改名字,以避开灾祸。

    (五)破姓

    如侗族,贵州黎平三龙乡兜拱房人原来都姓吴,后来因为结亲才破姓,分成何、汤、龚、张四姓。水族同姓不婚,但在韦、吴、莫、播、蒙等各家族中又有大姓、小姓之分(如大韦、小韦),大小姓之间可以通婚。连山瑶族据《过山傍》记载,原有12姓:盘、沈、包、黄、李、邓、周、赵、胡、唐、雷、冯,赵姓后来又分为大赵、小赵。

    (六)父母子连名中次子女不连父母名

    我国很多民族的父子连名(母子连名)大都只与长子、长女.不与次子、次女连名。哈尼族普遍实行父子连名制,但不与次子、次女连名。拉枯族父母的名字也只与长子或长女的名字相连,而不连其他子女的名字,如果长子或长女出生后尚未起名便死去,则可与第二个儿子或女儿的名字相连;如长子或长女起名后夭折,父母的名字要连上夭折的长子或长女的名字,而不连其他子女的名字。

    (七)谧号及附加成分

    我国一些民族不仅生有名,而且死后有说号。瑶族死者的名字由姓加谧号加排行加性别构成,如“唐·发财·二郎”和“唐·君宝·四娘”,“唐”是姓,“发财”和“君宝”是溢号,“二”和“四”是排行,“郎”指男性,“娘”指女性。一些民族因起名方式有,而且姓氏较集中,极易产生同名同姓现象。为了加以区分,人们就在名字前面或后面加一些说明。如藏族在人名上加上地点、房宅、性别或生理、年龄特点等。如“亚东旺堆”、“仁布旺堆”、“康马旺堆”(“亚东”、“仁布”、“康马”为地名);巴桑甲巴(胖子巴桑)、次丹堆古(驮背次丹)、玛钦次旦(炊事员次且),兴索强巴(木匠强巴);普达娃(男达娃)、普姆达娃(女达娃)、波扎西(扎西爷爷);有的在名字前加大、中、小,称大巴桑、小巴桑。广东八排瑶族(简称排瑶)在其名前冠以姓、房姓、亚房姓、户名,以免造成人名交际的混乱。例如,“唐·出东·罗·考·三妹”、“唐·出考·罗·考·二贵”等,这样得出的人名并不是终身受用的,还要根据人生不同的重要阶段而改变人名。女的婚前一般叫妹,婚后叫莎,做母亲后叫尔,做祖母后叫婆。如“唐·出东·罗·考·三妹”(婚前),“唐·出东·罗·考·三莎”(婚后),“唐·出东·罗·考·三尔”(做母亲后),“唐·出东·罗·考·三妹婆”(做祖母后)。